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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人机起飞必看:实名登记、飞行申请、备案报告如何区分?

无人机已完成实名登记,是否就可以起飞?在适飞空域飞行还要不要报备?固定巡检航线每日飞行是否每次都要重新申请?

这些问题易混淆,因为日常说的 “报备” 可能指实名登记、飞行申请、计划备案或起飞前报告,并非同一手续。

无人机飞行办理手续分为三种基本情形:一般飞行免申请,特殊飞行单次申请,固定空域常态飞行可申请长期活动并按次备案。

一、分清四个概念

实名登记明确无人机归属,所有民用无人机原则上都需依法实名登记,但登记完成不代表可在任何地点、执行任何任务飞行。

飞行活动申请明确本次飞行的时间、区域、方式,申请获准后方可飞行。

批准是空管机构对飞行申请给出的同意或不同意结果,日常 “审批” 在法规中核心结果通常表述为 “批准”。

备案或报告用于已获准的常态飞行、法规允许定期备案的特定任务以及获批后的起飞前确认,不是可替代所有手续的笼统概念。

因此听到 “报备即可” 要确认清楚报备对象、内容,以及是否需要等待批准或起飞确认。

二、第一种情形:适飞空域内一般飞行,通常免申请

普通无人机用户最常见的免申请情形为:微型、轻型、小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开展一般飞行;常规农用无人机作业飞行。

比如已实名登记的小型无人机,在适飞空域内开展单机日常航拍或园区巡查,通常无需每次申请。但免申请不等于随意飞行,起飞前仍需确认:

・所在位置属于适飞空域;

・当日无临时管控;

・飞行高度和运行方式符合要求;

・航空器、操控人员和运营主体满足对应条件;

・飞行过程遵守运行识别、避让和安全管理要求。

适飞空域需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(UOM 平台)查询,不能仅依赖厂商软件的电子围栏。轻型、小型民用无人机飞行还需按规定向 UOM 报送飞行动态数据。

三、第二种情形:进入管制空域或采用特殊方式飞行,需要申请

进入无人机管制空域,原则上需先提出飞行活动申请,未经批准不得飞行。

常见误区为:低于真高 120 米就无需申请。

实际上,真高 120 米以上原则上属于管制空域;120 米以下的机场周边、军事及涉密单位、重要公共基础设施、危险品生产储存区域等特定区域上方,也可能属于管制空域,因此即便仅飞 80 米,只要所在区域属于管制空域,仍需申请。

此外,即便在适飞空域,以下五类活动也需要申请:

1. 通过通信基站或者互联网进行中继飞行;

2. 运载危险品或者投放物品;

3. 飞越集会人群上空;

4. 在移动的交通工具上操控无人机;

5. 实施分布式操作或者集群飞行。

判断是否需要申请不能仅看高度和空域,还要看执行任务的方式,空域决定基本准入,运行方式决定是否触发额外要求。

四、第三种情形:固定空域长期运行,可以申请长期飞行活动

园区巡检、河道巡查、物流配送等任务会在固定区域长期重复执行,若每次重新提交申请,运行效率较低。

按规定,固定空域内的常态飞行可申请长期飞行活动,获批后无需每次重新申请整套方案,但具体飞行前仍需将当次飞行计划报空管机构备案。

可简单理解为:长期申请解决该时段能否常态飞行,计划备案解决本次具体飞行时间。

此外,法规对部分特殊任务规定了定期备案方式,比如民用无人机在民用运输机场管制地带内执行巡检、勘察、校验等任务,可按规定定期备案,但每次起飞前仍需完成确认。

因此,备案不只存长期飞行活动须依法规开展,不得由项目方自行认定。

五、需要申请时,基本流程是什么?

一般飞行活动应当在拟飞行前一日 12 时前申请,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在飞行前一日 21 时前作出决定;抢险救灾、医疗救护等紧急任务适用快速机制,特别紧急可随时申请。

申请需提交安全运行相关信息,通常包括:

・飞行组织者、操控人员和无人机信息;

・飞行时间、区域、航线、高度和速度;

・起飞、降落和备降安排;

・通信、导航、监视等保障能力;

・异常情况应急处置措施。

申请获批后,组织飞行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计划起飞 1 小时前报告,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起飞。

完整流程为:提交申请 — 取得批准 — 起飞前报告 — 获得确认 — 实施飞行。起飞前确认不属于重新审批,用于核实起飞前各类变动情况。

六、四个场景快速判断

飞行场景一般处理方式
小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内单机普通巡检通常免飞行活动申请
无人机飞行高度低于 120 米,但地点属于管制空域应提出飞行活动申请
适飞空域内开展多机集群作业或投放物品应提出飞行活动申请
固定空域内长期开展周期巡检可申请长期飞行活动,获批后按次备案

国家层面飞行申请,不能替代地方临时管控及相关许可要求,也不能被地方公安登记、场地报备或向项目业主说明情况替代。

无人机飞行可按 “看空域→看航空器类别→看任务方式→确定办理方式” 判断:

适飞空域内的一般飞行通常免申请,仍须依法安全运行;

进入管制空域,或涉及中继、投放、飞越集会人群、移动操控及集群飞行,应按规定申请;

固定空域内长期运行,可申请长期飞行活动,具体任务仍要按规定备案和确认。

咨询电话:15252572429(闫老师,同微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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